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诸天纵横,从武林外传开始

第116章 吕云澄日记(4)

   十月初二,晴。

   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,虽然这个世界不如《武林外传》那么美好,但我还是想要记录一下。

   虽说写日记的都不怎么正经,但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,这个习惯一定要好好地保持下去。

   今天终于见到上官金虹了。

   对于这个熊大师笔下的绝世枭雄,我还是佩服的。

   毕竟,换做是我,手握那么多钱,那么大的权力,绝不可能睡石屋子,木板床,而且连个暖床人都没有。

   还有那个荆无命,比姬无命可霸气多了。

   他有一双很独特的眼睛。

   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,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,很闷,闷得像是要窒息,甚至想呕吐。

   因为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,也不是野兽的眼睛。

   无论人的眼睛,还是野兽的眼睛,至少都是活的,都有情感,无论是贪婪,是残酷,是狠毒……至少也是种“情感”。

  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。

   他漠视一切情感,一切生命——甚至他自己的生命!

   能够训练出这样一个人,上官金虹还真是有手段。

   上官金虹是来对付孙天机的,但我在这儿,他就只能退了,然后让荆无命约战阿飞。

   切!

   打就打呗!

   阿飞被林仙儿祸害三年都能最终突破,没有浪费这三年时间,武功自然更强。

   另:晚上抽时间给了孙天机一闷棍,让你丫的胡说!

   十月初三,西风。

   由于我的搞事,沈浪很快便会回来。

   上官金虹必须积累一股无敌的气势,只有权(拳)和势结合在一起,才是真正的权势,才有战胜沈浪的可能。

   为了不让我干扰到荆无命和阿飞的决斗,他引来了郭嵩阳。

   郭嵩阳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,不喜欢享受,只喜欢练剑。

   可惜他的天赋一般,再怎么拼命地氪肝,也比不过老天爷赏饭吃的,更比不过我这个开挂的。

   他败了,我赢了。

   上官金虹以为我会杀了他,但这怎么可能呢!

   我从来只杀敌人,不杀可以成为朋友的人。

   这种纯粹的剑客,结交起来最是容易。

   另:孙小红对我敲闷棍的行为表示了不满,我请她吃早饭,并给她买一只炸鸡赔罪,结果她看到炸鸡就吐了。

   唉!

   炸鸡真的是女人的天敌!

   十月初四,大风。

   今天是荆无命和阿飞决斗的日子,我没有去观看,因为上官金虹绝不会允许我去观看。

   笑话,不在场就不能干扰战斗了么。

   只要算计得当,一竹筒豆浆就能抹平荆无命的优势。

   上官金虹为我准备了两手好戏。

   一手好戏是吕凤先,对于这个本家,我没什么好说的,一招送他归西。

   一手好戏是曾经的那些仇人。

   那些人针对我的武功做出训练,机关暗器无所不用,我杀了他们,但这没什么意义。

   因为金钱帮内肯定还有一批这样的人。

   更精良的一批。

   他们会针对这些人身上的伤口,再次进行训练。

   真是期待啊!

   昨晚,传送令再次升级了,让我知道不仅沈浪已经回来,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已经旧情复燃一年多了。

   我勒个小李飞刀的,你藏的够深的啊。

   另1:阿飞赢了,荆无命的左手废掉了,不知道他的右手剑什么时候出鞘;

   另2:我和孙小红也修成正果了;

   另3:孙小红看起来落落大方,但在某些事情上还不如无双放得开,培训了一天,战力也才三万字,还需继续努力。

   十月初五,晴。

   刮了好多天大风,天气终于变得晴朗,我的心情也非常的晴朗。

   只不过孙天机一大早就找上门来,用看野猪的眼神看着我。

   看什么看!

   你家的小白菜已经被我拱了,再怎么看也没有意义。

   而且你还平白长了我两辈,想敲你闷棍都不好意思下手,你赚大了啊。

   孙驼子得知沈浪王怜花即将归来,和阿飞一同去了沈家祠堂。

   据说沈浪把朱七七也给带回来了。

   说来也怪,沈浪和朱七七成亲这么多年,一个孩子都没有,和白飞飞,一次就有。

   就这一点,至少值二十集古装家庭伦理剧。

   父子见面的时候,那景象一定很有意思,可惜我看不到,我要在家教孙小红三温鼎法。

   孙小红是个不服输的性子,我告诉她,这些东西无双和纤云都会,所以她学的很认真,学的也很快。

   另:孙小红不愧是说书的,口舌比无双和纤云加起来还要灵活。

   十月初六,微风。

   倚红偎翠,红飞翠舞。

   十月初七,晴。

   面红颈赤,红日三竿。

   十月初八,西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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